“原來新能源汽車年檢新規不是強制的,也不涉及維修和處罰。”剛剛給愛車做完年檢的新能源汽車車主張先生對記者感慨道,周圍不少新能源車主和他一樣,對新能源年檢新規存在誤讀。

  經過6個月的醞釀,首個專為新能源汽車量身定制的年檢新規——《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性能檢驗規程》(以下簡稱《規程》)于3月1日正式實施,新能源汽車無須再與燃油車使用相同的年檢流程。按照《規程》要求,分為“必檢”和“可選”,其中新能源汽車的動力蓄電池安全充電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測屬于必檢項目,驅動電機和電控系統安全可以自主選擇。同時對驅動電機、電控系統以及用電安全等安全特性進行檢測。在備受重視的動力電池檢測中,非營運的私家車只需要做充電檢測,而營運車輛、客車、貨車等還需要檢測放電性能。

  近日,記者調查發現,在《規程》正式實施到來之際,機動車檢測機構、新能源車主等各方對其的態度截然不同,有期待的、有焦慮的、有觀望的,也不乏持異議的。

  有助于規范市場和激發商業創新

  隨著新能源汽車銷量的節節攀升和車齡的逐步增長,車輛起火、失控等事故頻發,運行安全問題不斷凸顯,迫切需要強化對在用新能源汽車用電安全、動力電池安全等運行安全性能的檢驗。在此背景下,《規程》應運而生,旨在為在用新能源汽車的安全管理、維修、鑒定、二手車交易等環節的車輛檢測提供技術支撐。

  針對新能源汽車的特點,《規程》提出了覆蓋動力蓄電池安全、驅動電機安全、電控系統安全和電氣安全等4類共計12個檢驗項目。

  在動力蓄電池安全方面,動力蓄電池最高溫度、動力蓄電池最高電壓(充電)、單體蓄電池最低電壓(放電)、單體動力蓄電池電壓極差與動力安全密切相關,能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出電池的熱失控,因此納入檢驗項目;BMS總電壓示值精度能夠反映出車輛BMS系統的準確性,直接關系車輛充電、放電控制性能,也被納入檢驗項目;考慮到動力蓄電池容量保持率(電池健康度SOH)屬于車主關心的項目之一,作為非否決項納入檢驗項目。

  此外,驅動電機安全檢測項目中包括驅動電機溫度、電機控制溫度;電控系統安全檢測中包括DC/DC變換器溫度;電氣安全檢測中包括充電插座絕緣電阻(直流)、充電插座絕緣電阻(交流)、電位均衡(可導電部件與電平臺;可導電部件間)。

  對此,有行業人士分析認為,《規程》覆蓋全國超過3140萬輛新能源汽車,不僅對其的安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也將對汽車后市場產生深遠影響,比如與之相關的檢測設備與技術服務需求或將隨之爆發;有助于保險行業風險定價與產品創新;二手車市場透明化與保值率有望提升;倒逼維修服務與后市場技術升級;催生后市場商業模式和服務項目創新等。

  正如上述人士所說,《規程》中要求進行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檢測,需要檢測機構擁有相關設備,如檢驗動力蓄電池安全(充電)時,使用充電安全檢驗設備;檢驗動力蓄電池安全(放電)時,使用汽車底盤測功機、OBD讀取設備;檢驗動力蓄電池容量保持率時,使用OBD讀取設備;檢測電氣安全項目時,需使用兆歐表、毫歐表等。

  據專業人士估算,若要按照《規程》要求設立新的檢測線,檢測機構購置設備需要投入的成本高達百萬元左右。

  維修責任和保險理賠的焦慮難消

  相對于上述行業人士的期待,多位新能源車主則表達了自己的疑慮。張女士提出,如果按照《規程》,車輛未能通過年檢,那么是否會被禁止上路?在廠家質保范圍內的車輛,如果三電等部件出現問題,車主能否以檢測報告為依據,要求廠家免費維修或更換零部件?不在廠家質保范圍內的車,只能由車主自掏腰包維修?《規程》實施之后,新能源汽車的檢測費用會比之前貴多少?

  郭先生也提出了疑問:經過年檢合格之后的車輛,如果發生相關故障,檢測站是否要承擔相應責任?未通過檢測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那么保險公司會不會以此為由,不予賠償?保險公司是否以車輛年檢不合格為由,拒絕承保?

  段先生建議,如果新能源汽車的電池被檢測出不合格,希望檢測機構出具證明,以便車主去找車企更換電池。他認為,檢測機構不給出證明,還要求車主自己把電池修好,是不合理的。

  記者調查發現,其實《新規》僅是推薦性國家標準,并非強制執行。

  對于《規程》實施后,是否所有符合年檢周期的新能源汽車都必須按照《規程》進行年檢?新能源車主是否需要為此多支付費用?《中國汽車報》記者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留言詢問了上述問題。隨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網絡管理員文字回復稱,“推薦性國家標準《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性能檢驗規程》(GB/T44500-2024)于2025年3月1日起實施,由客貨運輸企業、二手車交易機構、維修企業等相關單位自主選擇使用,檢驗結果不納入機動車定期強制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實施后,新能源汽車按照原檢驗周期和要求開展車檢并領取檢驗合格標志,不新增檢驗項目”。

  作為起草單位的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則在《規程》正式實施前一天發布了“《規程》簡要說明”,在“預期成效”中提到,“便于新能源汽車的使用單位和車主自愿選擇具備檢驗能力的檢驗機構,開展電池、電機、電控、電氣安全技術檢驗”。也就是說,機動車檢測機構并非必須添置相應設備,使自己一定具備對新能源汽車進行安全性能檢測的能力。而新能源車主也并不是必須在車輛達到年檢期限時按照《規程》進行年檢。

  年檢新規落地 市場行動遲緩

  檢測機構如果按照《規程》要求對新能源汽車進行檢測,免不了要增加投入。記者了解到,機動車檢測機構大多對執行《規程》持觀望態度。云南一位檢測機構負責人坦言,當地同行目前沒有上新能源汽車檢測線的動靜。

  一家河北的車檢設備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聽聞《規程》即將發布,公司提前購買了一臺設備做樣品測試。但得知年檢新規屬于推薦性國標,不會強制執行后,便對當時沒有過多投入資金而感到慶幸。

  河北某檢測機構負責人直指,《規程》在執行層面面臨兩難。如果是強制性標準,車輛檢測合格后,檢測機構出具了報告,之后幾個月車輛發生自燃或其他三電類故障,車主可能會去找檢測機構維權,屆時如何處理?按照現在燃油車尾氣檢測的做法,檢測合格的數據全部上傳至系統保存3個月,如果這期間出現問題,檢測機構會被追責。如果僅是推薦檢測,檢測機構購置設備和車主自愿檢測的動力都不會強烈。

  河南鄭州一家檢測機構負責人秦奮認為,《規程》對行業產生的影響還需要觀察一段時間,車主不必焦慮。按照《規程》,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性能檢驗的結論分為“正常”和“建議維護”。明確檢驗結果不達標,或檢驗過程中車輛出現與檢驗項目有關報警信號的,檢驗結論會是建議維護。這就意味著,車主在檢測過程中,雖會收到檢測結果,但不會被強制要求進行維修。

  另外,即便檢測機構購入了設備,增設了新的檢測線,到底具不具備相關檢測能力,還需要相關政府部門的資質認定,目前尚未了解到政府有出臺細則的計劃。所以,新能源車主如果遇到打著年檢新規的幌子,強制檢測并收取額外檢測費的情況,應積極維護自身權益,不要上當受騙。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分析,推薦性標準實施幾年后,可能會根據市場變化再進行調整,最后可能升級為強制標準。隨著新能源汽車與燃油車保有量的增減變化,幾年后檢測機構為了生存,可能不得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檢測設備,并優化服務。

  對檢測主體和可操作性存疑

  某高校交通運輸學院院長付建中指出,由于《規程》是推薦性標準,所以執行效果如何,關鍵要看有沒有相關措施去引導和推動。從目前來看,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環保部尚無發布相關措施的計劃。如此一來,年檢新規能否落地就完全取決于社會認可度的高低了。

  付建中在近期走訪調研時還發現,檢測機構存在一些普遍疑問,按照《規程》檢測,是否需要相關部門認證其檢測設備、檢測方法符合《規程》,是否需要發放證書?如果經過認證并發放證書,檢測機構檢測出現問題,相關部門可能也要承擔一定責任,因此應建立監督和倒查機制。

  更關鍵的是,當前檢測站拿不到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的相關數據。為保證車輛數據的準確,最合適的檢測方是主機廠。

  機動車鑒定評估專家魯愛民告訴記者,當前他所在城市的大型檢測站也沒有購置設備的跡象。他直言,《規程》要切實落地面臨四點問題:一是如果檢測方法不科學,無法反映真正的技術狀況;二是檢測機構無法獲得新能源汽車后臺數據;三是一旦檢測結果不達標,維修無法提供保障;四是檢測結果可能會引起車主與主機廠的糾紛。在他看來,新能源汽車需要年檢時,可以向主機廠申請必要的數據,上傳至技術中心,由技術中心來判斷車輛是否合格,并提供年檢報告,再由車管所蓋年檢章。

  魯愛民認為,新能源汽車已經突破了傳統汽車的范疇,變成了一個具有運載功能的電子產品。傳統的檢測站和檢測技術難以對電子產品進行檢測,未來的主流辦法將是由主機廠對車輛后臺數據與AI大模型的數據進行比較,輸出結果給車管所,來判定車輛年檢是否合格。也就是說檢測站除了燃油燃氣的營運車輛可以上線檢測,其他的車輛將不會再上線。

  “數據保密這道防火墻誰也解決不了。國家數據中心的數據也沒有主機廠的全面。既然數據敏感,不如由主機廠負責本品牌車型的年檢事宜。”他說。

  《規程》實施僅是萬里長征第一步

  某省機動車檢測行業協會負責人楊波認為,《規程》雖然不是強制標準,但作為推薦標準,其實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檢測機構如果選擇不采納《規程》,仍按原辦法檢測,可能會面臨以下問題:一方面,無法滿足車主對新能源汽車核心部件(如電池、電機、電控系統)檢測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不符合行業發展趨勢,檢測機構可能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因此,檢測機構應積極參考《規程》進行檢測,提升服務質量。

  楊波坦言,從目前來看,車主對《規程》實施的態度較為復雜。部分車主對新增的檢測項目表示歡迎,認為這有助于提前發現車輛隱患,提升行車安全性。也有車主擔心檢測成本增長和檢測流程復雜化。但總體而言,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增加,車主對車輛安全的重視程度也在提升,《規程》的實施有望逐步獲得更廣泛的認可。

  與此同時,檢測機構對采購新設備和人員培訓的態度存在差異。部分檢測站意識到《規程》帶來的市場機遇,愿意投入資金采購充電安全檢驗設備、汽車底盤測功機、兆歐表等專業設備,并開展人員培訓以滿足新的檢測要求。但另一方面,一些檢測站可能面臨設備采購成本高、人員培訓難度大以及檢測流程調整帶來的短期運營壓力,而不愿投入。

  至于新能源車主所擔心的如果車輛被檢測存在隱患,且沒有經過維修并通過檢測,保險公司是否會對車輛拒保、拒賠?楊波表示,目前尚無明確的政策規定,但保險公司在新能源汽車保險業務方面一直呼吁對三電系統進行定期年檢。如果車輛被檢測出隱患且未進行相應維修,保險公司可能會視隱患程度采取相應措施。例如,對于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車輛,保險公司可能會謹慎承保或調整理賠政策。因此,車主應重視車輛隱患排查和維修,以確保正常享受保險保障。

  楊波建議,要推動《規程》落地并獲得認可,需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加強宣傳推廣,向車主和檢測機構普及《規程》的重要性和具體內容;二是提供政策支持,對檢測站的設備采購和人員培訓給予補貼或優惠政策;三是優化檢測流程,簡化檢測手續,降低車主的時間和經濟成本;四是強化行業監督,確保檢測機構嚴格執行《規程》,保障檢測質量。

編輯:袁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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