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稅務局近日明確免征土地增值稅政策執行標準。納稅人建造的居住用住宅,符合相關條件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就山西省免征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執行標準發布公告。納稅人建造的居住用住宅,符合下列條件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記者 何寶國)

編輯:溫雅慧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
長按二維碼
關注精彩內容